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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等两个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知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本区旧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虹镇老街1号地块、虹镇老街7号地块两个旧改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具体如下: 一、虹镇老街1号地块:将未出让部分纳入房屋征收范围。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瑞虹路,南至天镇路,西至天宝路,北至新港路。 二、虹镇老街7号地块:将未出让部分纳入房屋征收范围。调整后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虹镇老街,南至天镇路,西至瑞虹路,北至新港路。 请你局会同区旧改指挥部等单位,抓紧组织实施上述两个旧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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