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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建发[2012]187号
【颁布时间】 2012-07-16
【实施时间】 2012-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4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2]187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城市)建设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棚改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透明运作,省政府决定建设设备先进、功能强大、人员齐备、全国一流的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为顺利实现住房保障平台各业务系统的部署和运行,根据平台建设总体安排,将同时开展数据准备、网络环境搭建和硬件设备配置、业务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现就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平台数据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住房状况调查数据。去年,全省通过住房状况调查,192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数据已经录入调查数据库,各市县经过筛选确定了169万户家庭的五年轮候次序。但轮候年度和轮候房屋类别等关键信息尚未录入,同时,已录入信息还存在很多资料不全和录入错误的问题,如部分家庭身份证信息不全、家庭成员信息缺失、家庭月收入和年收入混淆等。本次数据准备首先要逐户补充轮候年度、轮候住房类别信息,同时对已录入的调查数据进行校对,重点对身份证号码、家庭收入等信息进行校对。未录入家庭成员信息的,还要补充录入该家庭的成员基本信息。

  

  (二)已保障家庭信息。对已经录入数据库的保障家庭信息进行核对,特别是身份证号码、收入、已分配房屋等关键信息。对已经保障但尚未录入数据库的家庭信息进行补充。

  

  (三)已分配的保障房源信息。对已录入房源数据库的房源信息进行核对,重点补录该套房屋所保障的保障家庭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信息。对已经分配但尚未录入数据库的房源信息进行补录。

  

  (四)建设项目信息。2008-2011年度项目重点对项目进展信息进行更新,对缺失的坐标、附件信息进行完善。

  

  2012年度项目要对照上报我厅的项目全部录入建设项目信息库。已经录入的要及时更新进度信息,补充坐标、附件等空缺信息,涉及项目调整的要及时在数据库中进行项目信息更正。未录入的项目要全部进行补充录入。

  

  二、数据准备工作方法

  

  1、以县(区)为单位,组织专门人员按数据类别分组,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2011年已录入数据和数据准备软件(数据软件的使用参建《使用手册》)。

  

  2、已录入的各类信息可通过数据准备软件的查询辅助功能,快速定位省份证号码、收入重要信息的错误,并进行修订。

  

  3、新录入的项目、房源、已保障对象信息通过数据准备软件设计的录入界面直接录入,系统将对数据自动审核,自动入库。

  

  4、轮候年度、轮候类别信息可在原上报的t14调查表中集中添加,家庭成员信息缺失的可集中填写原报表t15,由我厅组织技术人员批量导入。也可通过数据准备软件逐户核对身份证信息时进行添加。

  

  5、在已分配的房源中添加保障家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使用数据准备软件逐套添加。

  

  三、数据准备时间安排

  

  1、7月15日前完成数据准备软件的开发、测试、上线工作,制定《数据准备软件使用手册》。

  

  2、7月20日前,开展市县数据准备人员培训会,掌握数据准备软件的使用。

  

  3、8月30日前,各市、县(区)完成数据准备(期间,我厅将即时对各市、县(区)数据进行复核)。

  

  4、9月5日前完成县区数据验收工作。

  

  5、9月15日前,数据入库进行信息平台系统联调。

  

  四、数据准备工作要求

  

  1、本次数据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在本系统内抽调工作人员集中攻坚,也可外聘工作人员帮助校对、录入。对按时完成数据准备并通过验收的,将从全省住房保障平台建设数据准备费用中安排一定的经费补助。

  

  2、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从7月起纳入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数据准备工作的,取消综合考评一等奖、二等奖和"十佳县"评选资格。

  

  3、请各市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数据准备工作负责人,将名单与7月20日前报我厅住房保障处。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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