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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6-12
【实施时间】 201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4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从厦门市公务员队伍中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勤政;

  

  (三)综合素质高,有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厦门市社会经济情况,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我市机关公务员(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海事法院、劳教所及镇机关除外);

  

  (五)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正科级(含)以下干部,在本市机关工作满1年以上;

  

  (七)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八)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网上报名或邮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1-2篇发电子邮件至市府办人秘处,邮箱:sfbrmc@xm.gov.cn,或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办公厅人秘处收,邮政编码:361012。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测试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市府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以核对有关信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30日。

  

  (四)联系人:郑建鹏简青峰

  

  联系电话:0592-5398935 5398930

  

  三、选调步骤

  

  (一)经资格审查后,市府办人秘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再按照笔试成绩按不超过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情况,按1:1比例确定选调人选。

  

  (三)根据有关要求,入选者须借调3-6个月,借调期间表现良好,经考察能胜任工作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研究后正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市府办人秘处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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