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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苏州市卫生局成立道路安全项目办公室,由市卫生局、公安交巡警支队、市疾控中心的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道路安全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包括:拟定项目计划、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严格项目质量控制和经费管理;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等。 (二)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项目策划、培训、监测与评估等; 2.公安部门负责道路安全执法检查、培训、监测等; 3.交通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有关单位的教育和培训; 4.宣传部门负责筹划道路安全宣传计划和实施; 5.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项目经费; 6.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安全步行教育和“小手牵大手”活动; 7.市容市政管理部门负责部分道路安全宣传的实施; 7.苏州日报、广电部门负责策划和实施相关宣传项目; 8.红十字会负责组织项目急救培训活动; 9.各区政府负责辖区项目组织实施和社区宣传。 附件: 苏州市道路安全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鸿声 苏州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曙 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 洁 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顾 峰 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缪学为 苏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春良 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连法 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黄济美 苏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民军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马林华 苏州市交通局副局长 胡伟华 苏州市法制办主任 常 新 苏州日报副总编 陆玉方 苏州市广电总台副台长 严晓凤 苏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周晓敏 吴中区副区长 钱志华 相城区副区长 胡 岚 平江区副区长 黄 靖 沧浪区副区长 陈 清 金阊区副区长 方文浜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 萍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家委员会: 余凌云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段蕾蕾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所伤害室主任 杨海坤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忠 苏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内,沈洁兼任项目办公室主任,刘军(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政委)任项目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