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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2]101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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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遴选及质量监控项目。

  

  通过评选优秀学位论文,促使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激发研究生树立刻苦学习、潜心钻研、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学术精神。通过扩大论文抽检面,改进检查方法,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控,有效发挥优秀学位论文的学术示范作用。

  

  (四)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

  

  依托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相关重要学科领域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导师和专家的现场指导作用,营造浓厚的创新研究学术氛围。依托研究生学术论坛平台,通过专家报告会等形式,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优良学风、崇尚科学道德、勇于创新实践。

  

  (五)新增导师队伍岗前培训项目。

  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确实把工作负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和更多的企业、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聘为研究生培养导师。加强新增导师培训,在应用型学位点推行双导师制。通过岗前培训,使校内外研究生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掌握有关规章制度,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实施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工作,也是高校“协同创新”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该计划的有效实施,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自治区教育、人才、科技和经济等主管部门将在安排实施有关计划时给予积极支持。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及其学科评议组对该计划的实施进行指导、论证和检查评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主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实施,把“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列为学校整体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给予各方面的保障,要以项目为抓手,精心组织好各项工作,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努力实现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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