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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木县政办发[2012]83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抗旱救灾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抗旱救灾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8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县降水量较往年同比明显减少,旱情形势严峻,为认真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大旱之年农牧业不减产,保证农村社会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关成立于抗旱救灾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乡镇抗旱救灾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忠业 县人大副主任

  

  肖浓梅 副县长

  

  阿里木江副县长

  

  阿 汗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香成文 县委经济办主任

  

  陈 军 县农业局党组书记、设施农业办主任

  

  张建民 县农业局局长

  

  王生和 县水利局局长

  

  程建龙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畅金生 县林业局局长

  

  努尔道拉县民政局局长

  

  李森铎 县委督查室主任

  

  王贵成 县就业局局长

  

  达吉别克 县农牧机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香成文同志兼任,负责人员抽调和上报督查结果。

  

  一、督查内容

  1.抗旱蓄水、农业生产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2.畜牧业生产、畜禽疫病防控工作等情况。

  

  3.州县农业观摩点打造建设高效节水建设工程、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等重点农业项目进展情况。

  

  4.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基地认定及农产品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5.昌吉州帮扶木垒政策落实及帮扶项目进展情况。

  

  6.林业抗旱及林木防火、防护工作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要求

  由经济办牵头, 从6月13日-7月20日,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工作进行督查。同时要加强信息的反馈工作,写出督查意见,认真总结农业抗旱救灾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和亮点,上报县委、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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