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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四川省“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与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阶段。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 。据预测,2015年以后我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时期。到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8% 左右,进入加速和重度老龄化发展阶段。 我省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严峻。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 1311万,占总人口的 16.30% ,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4个百分点,预计到 2015年末将达到 1600万,约占总人口的19% ;我省人口老龄化水平居全国第二位,2000-2010年全省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幅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居全国首位。二是老年人口寿龄高、空巢多。全省80岁以上高龄人口达151.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1.54% 。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城乡空巢家庭、农村五保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比例加大,其中多数人将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需要不同程度的照护。三是农村老龄人口问题凸现。全省 65 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高达11.3% ,农村五保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比例加大,表现出劳务输出大省特有的老龄人口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先后出台了《四川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标准》、《四川省农村敬老院等级达标试行标准》等文件。二是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实施“幸福家园”工程,5年投入 11亿余元,新建和改扩建了 176个县级养老服务机构。三是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先后实施了“星光计划”、“霞光计划”、“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市、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等项目。四是惠及人数逐年增加。全省现已安置“三无”和“五保”老人约34万人,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约17万人。 “十二五”期间,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严峻挑战。一是养老设施建设滞后,供给不足,离国家“十二五”规划目标每千名老人 30张还有较大的缺口。同时,绝大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小、功能少,难以提供多方面服务。二是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异大,配置不合理,特别是农村和民族地区的养老服务建设严重滞后。三是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四是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较低,护理人员数量少、培训不足。五是养老服务标准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 “十二五”时期,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重要机遇。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要求加大社会养老服务的公共投入;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财政收入持续增加,公共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水平,《四川省“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提出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此外,我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动力不断增强、渠道不断拓宽,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省省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且符合四川实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全省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