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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住保[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2〕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地产管理局(中心):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12〕2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结合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住房保障专栏。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住房保障政策与房源信息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住房保障政策。

  

  二、已开工项目,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基本信息公示牌、项目效果图等。已竣工项目要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示牌。

  

  三、各省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于8月底前报厅住房保障处(附件2一同上报)。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略)

  

  2.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情况表(略)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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