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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6-05
【实施时间】 2012-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发(2012)4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要求,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去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我省部分省辖市和有关单位已于第一批实现联网,并实时发布招聘信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第二批联网工作已经启动,《通知》对相关要求做出了明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集中精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联网工作。

  二、把握工作重点。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服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招聘信息的采集、发布、更新、维护和数据上传等准备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推进方案。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通知》明确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加快推进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的工作方案,为联网工作奠定基础。三是认真做好批次联网工作。《通知》明确的第二批联网单位(见附件4)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主动做好联网工作。其他尚未联网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工作,10月底前全部联网,不能联网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省厅汇报原因和预计联网时间。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加强联网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省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

  四、搞好沟通协作。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业务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需要业务部门之间、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间的通力合作。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厅反馈。

  省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海山,联系电话:0371-69690081,邮箱:ggjyfwc@169.com;

  省厅电子政务中心联系人:余增润,联系电话:0371-69690231,邮箱:rst527@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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