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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6-05
【实施时间】 2012-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深圳馆展出素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7月12日至14日,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将在深圳隆重举办。慈展会将通过创新公益资源交流方式和展示优秀慈善公益项目,为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和企业开展合作、展示形象提供舞台,为社会大众了解公益行业、参与公益活动建立平台。

  

  本届慈展会将设深圳馆,以全面反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成就,集中展示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创新点、亮点和崭新形象。为进一步做好深圳馆布展工作,现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集深圳馆展出素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要反映本单位、本系统参与、推动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整体概况,以及创新制度、机制或相关举措,重点突出其创新点、亮点及有关成效;

  

  要反映本单位、本系统在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中的一些优秀公益项目、先进典型事迹或慈善公益楷模等。

  

  二、深圳馆log和宣传口号征集

  

  为提升深圳馆的整体宣传形象,扩大深圳馆影响,请各单位就深圳馆log设计和宣传口号提出创意或建议。

  

  三、报送内容的形式

  

  上述报送内容可以是文字、数据、图片,也可以是视频(高清版)、动漫等多样化的形式。

  

  四、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因时间紧促,为使深圳馆布展设计能充分融合各单位的相关情况,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报送相关内容,并于6月11日前将相关素材(文字、数据、图片和视频等)电邮至ggajd@126.com。

  

  特此通知。

  

  
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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