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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港澳台厅函[201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6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澳门城市大学面向内地招收全日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澳门城市大学面向内地招收全日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的通知

  (教港澳台厅函〔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与国务院港澳办有关协商意见,经研究,我部同意澳门城市大学自2012年起面向内地招收全日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201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为:商学士学位课程80人,国际款待与旅游管理学士学位课程50人,大学预科生50人。

  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及高校招生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衔接工作,确保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平稳进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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