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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建立健全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是应对改革开放新形势、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全县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规范新闻发布渠道,引导国内外舆论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树立我县的良好形象。为此,现就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新闻发布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针对性和敏感性极强的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 说话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有关情况。规范新闻信息管理,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增进国内外公众对石柱的了解,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建立起公开透明、反应灵敏、高效运行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营造我县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等领域适宜且需要统一、及时向全县和外界发布的重要信息: (一)县政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政府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县政府及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三)县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四)针对外界对我县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五)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所发布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 三、新闻发布会的种类和形式 (一)种类 1.县政府新闻发布会。不定期举行。 2.县政府新闻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一年举行3-5次。 3.县政府新闻办自主新闻发布会。不定期举行。 4.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不定期举行。 5.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会。按有关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实施。 (二)形式 1.新闻发布会或情况通报会。一般由本县主要新闻媒体、市级媒体以及中央和境外媒体驻渝机构记者参加;必要时,也可只邀请特定的部分媒体参加。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须回答记者提问;召开情况通报会,发布人可不回答记者提问。 2.新闻通气会。主要是为媒体深入了解某一政策信息,了解一段时间内重点工作或重大事件具体情况而举行。新闻通气会一般情况下只邀请本地媒体、市级媒体和中央媒体驻渝机构记者或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通气会上,参加人员可以提问,但是媒体对通气会内容是否作报道,怎样报道,由组织者视具体情况决定。 3.发布新闻还可采取召开记者招待会、媒体座谈会、接受媒体专访、作客新闻网站等形式。 四、新闻发布会的管理与申请 (一)新闻发布会工作由县委宣传部指导、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归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协调有关工作。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其他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统筹负责。 (二)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新闻办及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涉外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统筹协调,县外事办(港澳办)、县台办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三)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及有必要向公众发布信息的单位,可以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申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县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县政府新闻办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政府新闻办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所有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县政府新闻办在向县政府报批的同时须报县委宣传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