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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2-07-25
【实施时间】 201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7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数据核对及全流程测试的通知

[接上页]
执业专利代理人登录密码: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二)数据核对方式

  登录管理系统后,首界面即为执业专利代理人的数据列表。其中性别、民族、家庭地址、家庭邮编、电话、学历、专业、电子邮箱、机构内职务、传真、政治面貌、技术专长、社会职务、其它专业资格或资质、职称、外语语种、首次执业时间、律师资格证号、档案存放地、档案存放单位、档案存放单位联系人、档案存放单位联系电话、是否退休、退休时间、退休单位、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数据项可以直接在线更改或者补充。专利代理人必须完成必填项的数据提交。

  姓名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且注有曾用名的户籍证明;补充身份证号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原为军官证的需要提供原部队的证明文件;身份证号升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除升位以外的身份证号变更,需要提供当地派出所提供的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港澳地区永久居留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变更号码的证明文件;出生年月发生变更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发生上述变更的,请将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dlgl@sipo.gov.cn),并同时将证明文件的原件邮寄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部,由协会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准。

  若发现资格证号、资格证类型、是否合伙人或股东、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等信息出现错误,应当将正确信息填写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数据核对反馈表(附件8)中,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一并反馈至专用邮箱(dlgl@sipo.gov.cn),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准。

  二、管理系统的培训及测试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导本机构所属的专利代理人熟悉并掌握管理系统的使用。

  专利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开展包括代理机构设立、代理人年检申请、资格证换发等流程的测试。专利代理人应当按照真实工作状态完成测试工作,并如实反馈运行情况、意见和建议,填写专利管理系统缺陷反馈表(参见附件7),测试完成后将测试结果汇总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三、代理人协会相关功能联系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政策咨询:郭凯

  电话:010-58572726,13810619281

  电子邮箱:guokai@sipo.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号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部

  邮编:100011

  系统技术支持:胡婷婷

  电话:010-62087738,18310141720

  

  附件3: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缺陷反馈表

  
序号测试角色功能模块子模块缺陷描述缺陷等级测试人员测试时间
1代理机构申请子系统代理机构年检年检查询出错,错误提示信息是未知对象重要张三2012-6-20
        
        
        
        
        
        
        
        
        


  

  附件4: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数据核对反馈表

  
反馈人姓名身份证号代理机构名称机构设立日期组织形式所属地方局机构状态代理人姓名资格证号资格证类型是否合伙人或股东所在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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