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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哈公交告[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6-17
【实施时间】 2012-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8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端午节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端午节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哈公交告[2012]18号)


  

  为维护端午节期间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6月22日12时起,将对市区沿江部分区域的交通实施临时管制,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22日12时至23日12时,松花江两岸(市区段)滩涂湿地禁止任何机动车驶入或停放。

  

  二、22日17时至23日12时,对道外二十道街、北环路、友谊路、友谊西路、阳明滩大桥、翔安南大街、世贸大道、松北大道、中原大道、松浦大桥所围成区域内的道路,以及江湾路(阳明滩大桥至四方台大桥)、哈药路(前进路至友谊路)、经纬街(经纬十一道街至友谊路)、尚志大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地段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景阳街(南马路至大新街)等路段交通实施临时管制。

  

  三、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机动车辆驶入下列道路(沿街单位和居民的车辆除外):九站街、通江街(友谊路至防洪通道)、尚志胡同(友谊路至防汛路)、井街。

  

  四、交通管制期间,防汛路(二十道街至友谊路)和江湾路(松北大道至四方台大桥)临时封闭交通,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交通管制期间,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松花江公路大桥、松北大道(松花江公路大桥至世贸大道)、太阳大道、友谊路、大新街、哈药路(前进路至友谊路)、尚志大街、地段街(石头道街至友谊路)、一面街、景阳街、道外北十四道街。

  

  六、交通管制期间,社会车辆请尽量避开交通管制区域通行,外地过境车辆请从环城高速绕行。

  

  七、去往江湾路沿线游玩的车辆,可停放在世纪大道停车场;去往太阳岛游玩的车辆,可停放在月亮湾停车场或织女路两侧;去往防洪纪念塔广场、九站广场、通江广场、景阳广场游玩的市民,请将车辆停放在交通管制区域以外的停车场内,交通管制区域内不设置停车泊位。

  

  八、前往松花江江边踏青游玩的市民,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渡船前往;进入管制区域的车辆,须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守法行车,按位停车,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或绿地停放车辆。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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