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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探索。各地要围绕农村综合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政策依据和实践支撑。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开展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调查研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摸清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现状、改革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探索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将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务,逐步移交给当地政府承担和管理,理顺政府、农场和农工之间的分配关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围绕创新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市场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探索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三、切实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地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在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改革模式,为全省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各地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相关工作任务,推进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