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162号
【颁布时间】 2012-06-15
【实施时间】 2012-06-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8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第二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工作职责:负责为南京青奥(亚青)会客户提供包括场馆急救、伤病和其它规定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和转运,组织实施南京青奥(亚青)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包括:一是为南京青奥(亚青)会所有客户群和工作人员制定医疗保障政策;二是为竞赛场馆、青奥村、开闭幕式等活动制订大规模伤亡事件的医疗应急处理方案;三是明确各国家奥委会随队医疗官员的权限和工作策略;四是为青奥(亚青)村和各场馆提供驻点或附近待命的医疗救治和转运服务;五是通过指定医院(诊所)为注册人员提供免费专科医疗和住院服务;六是为青奥村及各场馆提供公共卫生保障;七是完成南京青奥(亚青)组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5、食品饮料供给与安全保障中心

  

  食品饮料供给与安全保障中心由市商务局和市卫生局牵头,市农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园林局、市物价局、市民宗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加。食品饮料供给中心地点设在市商务局,食品饮料安全中心地点设在市食安办。

  

  工作职责:负责南京青奥(亚青)会食品与饮料的总体设计、原材料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的确定和监管、食品与饮料的营养以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具体包括:一是与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共同确定各类客户群食品与饮料的服务水平;二是制定南京青奥(亚青)会食品与饮料服务的市场策略;三是建立食品与饮料供应安全体系;四是确定服务供应商并做好服务监管工作;五是完成南京青奥(亚青)组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6、环境保障与应急指挥中心

  

  南京青奥(亚青)会环境保障与应急指挥中心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城建集团、市交通运输局、河西指挥部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参加。环境保障与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市环保局成立的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

  

  工作职责:积极倡导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南京青奥(亚青)会各项活动中的充分体现,为南京青奥(亚青)会客户提供及时、专业和高效的环境保障服务。具体包括:一是确定南京青奥(亚青)会环保理念和重点;二是制定环保投标说明书;三是建立南京青奥会环境管理体系(ems);四是赛时期间加强场馆周边的环境监测,及时处理环境应急事件,及时向南京青奥会客户发布环境信息;五是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六是完成南京青奥(亚青)组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7、住宿服务保障中心

  

  南京青奥(亚青)会住宿服务保障工作由市旅游园林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参加。住宿服务保障中心地点设在市旅游园林局。

  

  工作职责:负责南京青奥(亚青)会客户的住宿、旅游服务工作(不含青奥村、亚青运动员村)。具体包括:一是制定南京青奥(亚青)会的客户服务标准;二是评估客户群的住宿需求;三是确定各类南京青奥(亚青)会指定酒店;四是分配客户住宿酒店及床位;五是监督住宿服务质量,满足南京青奥(亚青)会各类客户的住宿需求;六是加强南京青奥(亚青)会期间各市属景点的管理工作,提升我市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准;七是完成南京青奥(亚青)组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8、气象保障中心

  

  气象保障中心由市气象局牵头,协调国家、省和周边省市气象局。气象保障中心地点设在市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发布气象监测和天气变化跟踪报告,及时发出突发性天气预警,为南京青奥(亚青)会提供专业、及时和高效的气象服务保障。具体包括:一是为前期场馆建设、赛前文化教育宣传活动、接待活动及有关城市运行等提供预报和决策气象服务;二是提供南京青奥会期间天气影响评估报告;三是为南京青奥(亚青)会开闭幕式天气、各项比赛项目天气提供预报服务;四是做好实时天气监测、天气预警、恶劣天气应急响应和公众气象服务;五是完成南京青奥(亚青)组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9、供电保障中心

  

  供电保障中心由南京供电公司牵头,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参与,省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协助,中心设在南京供电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保证南京青奥(亚青)会各场馆的安全可靠供电。具体包括:一是负责确保足够的变电容量满足南京青奥(亚青)会各场馆的负荷发展及优质供电需求;二是全面完成南京青奥(亚青)场馆的输变电新建和扩建工程;三是完成南京青奥(亚青)组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