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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工作。同时,要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工程实施期间,四大类重点品种的抽查、检查频次要有明显提高。加强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办案力度,为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提供可靠保障。省财政保障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 (六)确保市场供应。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在抓好治理整顿的同时确保市场供应。尤其是对豆制品、蔬菜类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又较为突出的食品,要制定扶持政策,培育规范的生产加工企业,加强生产组织,保障市场供给,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 (七)加强督导和考核考评。省政府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抽检和考核评价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要及时上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体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