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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司法局、法宣办: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德尚法,学法用法”。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 承办单位: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法宣办; 协办单位: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网、东方法治网、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三、参加对象 本市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活动分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三个组别进行。 四、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详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各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设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组委会将汇编获奖作品,并纳入“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料库”。 六、活动步骤 1.7月底前:各区县完成部署并广泛宣传动员; 2.10月20日前:各区县完成本区中学生法制漫画作品的征集和评审工作; 3.10月底前:各区县上报本区优秀作品,各组别可分别上报10幅作品(浦东新区可报20幅作品)。 请各区县于10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作品推荐汇总表送交上海市紫竹园中学俞慧文老师(汇总表样式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4.11月至12月:本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优秀作品的评审、表彰和宣传展示等工作。 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委政策法规处。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316室;联系人:陆海佳,联系电话:23116779,13524140985;传真:23116775;邮箱:seafoodlhj@hotmail.com。 附件: 1.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征集要求 2.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样式)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1: 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独立完成的平面作品,谢绝临摹。 2.作品可立足校园、家庭和社会生活,围绕学科教材相关法制内容进行创作,通过漫画作品反映具体的法律规定、制度规则等,体现法治精神。 3.绘画工具材料不限,形式不限(单幅、四格、多格漫画均可),黑白或彩色均可,尺寸以4开为准(不超过40*60cm)。 4.每件作品请根据活动主题自拟标题,并附30字以上100字以下的创作说明。 5.拒收已装裱过和装镜框的作品,超过规定尺寸、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也不得入选。 6.每位参赛者限交一幅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署名均为一名。 7.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漫画作品,其知识产权均归活动组委会所有,个人保留署名权,上报材料不再退还。 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登记表 区(县): 组别: 参赛编号
备注:请填写打印后粘贴在每幅参赛作品的背面的右下角,其中参赛编号由组委会填写。 附件2: 2012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漫画优秀作品推荐汇总表(样式) 上报区县: (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备注】:请各区县于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前将此表、参赛作品及作品原创承诺书交上海市紫竹园中学俞慧文老师 地址:百花街15号,近虹漕南路浦北路,电话:54620204(办) 13671927834(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