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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函[2012]152号
【颁布时间】 2012-06-22
【实施时间】 2012-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9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环境保护部关于北盘江干流(贵州境内)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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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陆生生态影响

  光照和董箐水电站淹没面积占到6个梯级淹没面积的86.9%,梯级电站建设对生态系统类型完整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局部区域景观破碎化程度提高和连通性降低等。梯级水库淹没自然植被类型中以灌草丛面积最大,水库淹没对部分珍稀保护植物和古大树有一定影响,使陆生动物的活动范围缩小。梯级水电开发涉及到野钟黑叶猴市级自然保护区,对其保护功能、保护对象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未造成明显影响。

  (四)社会环境及移民影响

  北盘江干流水电梯级开发的经济效益明显,并将推进区域城镇化进程,但对流域少数民族文化、习俗和传统的保护存在一定影响。梯级水库淹没耕地面积3754公顷,搬迁安置2.94万人,其中光照和董箐水电站移民人口占6个梯级总移民人口的86%。随着移民安置水平逐渐提高,总体上移民安置后生活设施得到了改善,移民安置造成的不利影响逐渐减小。

  水电梯级开发涉及到的景观旅游资源有乌蒙山国家地质公园、牂牁江省级风景名胜区、花江大峡谷省级风景名胜区,水电站建设对景观旅游资源的不利影响有限,对景观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已建成的光照和董箐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了环境保护设计、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为减缓下泄水温变化的影响,光照水电站采取了叠梁门分层取水措施,董箐水电站采取了前置挡墙措施。为减缓水电开发造成的鱼类资源损失,光照以下梯级采取合建鱼类增殖站措施,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从完善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环境保护要求的角度,《研究报告》提出了保留干流天然河段、保护支流鱼类栖息地、建设马马崖一级水电站过鱼措施和保证生态与航运流量等要求。

  四、根据“在做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的总体要求,同意《研究报告》从保护鱼类生境角度提出的不开发石板寨梯级、暂缓开发马马崖二级梯级电站的优化调整意见。不开发石板寨梯级和暂缓开发马马崖二级梯级,将使北盘江干流石板寨至董箐坝址区间198公里河段中保留的天然河段达到34公里,保留落差合计82米,未开发的年发电量8.08亿千瓦时。相对北盘江干流原梯级开发方案,开发河段长度占规划河段长度的比例由94.8%下降为82.8%,保留落差占规划河段总落差的比例由5.8%提高到15.2%,符合“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水电开发环境保护理念和原则。

  五、已建电站运行和后续电站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商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北盘江干流保留的天然河段、支流大梨树河、西泌河鱼类栖息地的保留和保护工作。落实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工作,加快中长期放流鱼类人工繁殖及增殖放流研究和北盘江鱼类生态习性与产卵繁殖环境要求研究。优化光照鱼类增殖放流站放流鱼种,增加暗色唇鲮、长尾鮡作为中长期放流对象,取消长薄鳅放流对象,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加快光照鱼类增殖放流站善泥坡分站的建设进程,实施马马崖一级水电站集运鱼系统建设,尽快开展光照、董箐梯级过鱼措施论证。

  (二)落实生态基流和下泄低温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开展流域梯级下泄生态基流监控,落实善泥坡水电站、马马崖一级水电站生态机组基流泄放措施。长期进行光照水电站、董箐水电站坝前和下泄水温及影响观测,分析低温水减缓措施效果。根据河段水生生物、水域生境等综合用水需求,尽快开展梯级电站生态联合调度研究。

  (三)落实陆生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缓对野生动物、自然植被的影响,并做好移栽后珍稀保护植物和古大树的维护和管理。善泥坡水电站施工布置应避开黑叶猴自然保护区,深入开展光照水电站淹没黑叶猴自然保护区的影响研究,完善生态补偿相关措施。

  (四)开展水库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研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强化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管理,加快落实移民安置区的环境保护专项措施,强化移民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保护,减缓不利社会影响。

  (五)建立流域梯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和电站运行生态调度工作,适时启动流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梯级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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