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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农业局
【颁布时间】 2012-06-13
【实施时间】 201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全市农业法制工作检查的通知


  

  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各农业局、市监察支队:

  为贯彻落实全省行政程序年建设、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要求,同时配合好省农业厅的检查活动,经研究确定,于6月中下旬开展全市农业法制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案卷制作情况。检查分组集中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6月18-22日,于检查日期的上午9:30开始,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分组及集中地点:

  济南市监察支队为第一组,在市监察支队检查;

  历城区、章丘市为第二组,在历城农业局集中;

  长清区、平阴县为第三组,在长清区农业局集中;

  济阳县、商河县为第四组,在济阳县农业局集中。

  三、参加人员:相关县市区农业局农业法制工作负责人一名,业务人员一名。

  四、准备材料:

  1、近几年农业法制工作书面总结一份。

  2、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表、执法案卷制作情况检查表及其涉及的资料、文件、证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共两份。

  3、优秀执法案卷两卷。

  五、检查办法:

  由一名检查组成员带领一名县市区参会人员检查另一县市区的相关资料。对照检查表中的项目逐项检查资料、文件、证件,核定自查分数。检查完成后,按照检查组核定分数上报省农业厅。

  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时参加会议。

  请各单位于6月15日下午4:30前报参会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83186061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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