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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黔教办基[2012]377号
【颁布时间】 2012-07-26
【实施时间】 2012-07-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黔教办基〔2012〕377号)


  

  各市(州)教育局:

  

  2010年,我省全面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实施和推进,关系到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关系到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较高素质劳动者及专门人才,直接影响到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

  

  根据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推进情况,为掌握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总体推进实际,及时总结成绩和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秋季开展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情况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校于2012年9月上旬开展自查,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9月中旬开展检查。我厅于2012年9月下旬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及办法

  

  (一)检查内容: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对学校的课程设置、选课指导、学生学分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校本课程、校本教研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办法: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学校评估方案(试行)》进行检查。在各市(州)2-4个县抽查5-6所普通高中学校。我厅将把检查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

  

  我厅组建4个检查组。第一组: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第二组:安顺市、六盘水市;第三组:遵义市、铜仁市;第四组:毕节市、黔西南州。

  

  检查人员由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专家指导组成员、督学和高中校长等组成。每个检查组由3-5名检查人员组成。

  

  具体检查时间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予以联系。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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