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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食药监法函[2012]20号
【颁布时间】 2012-07-25
【实施时间】 201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规文件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规文件的通知

  (鲁食药监法函〔2012〕20号)


  

  机关各处室,省局稽查局:

  

  根据省局领导的要求,现将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规文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决定》等法规文件的重要意义。《决定》的出台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决定》从实际出发,强调必须坚定不移、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决定》明确提出要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是我省近期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我们也要认真学习,熟悉其内容,了解其实施要求。

  

  二、认真组织学习《决定》等法规文件的内容。各处室、稽查局要拿出一定时间通过自学、集中学等形式把《决定》等法规文件的内容学深学透,领会其精神实质,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已挂在省局网站法律法规栏目。

  

  三、省局将《决定》等法规文件的学习作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培训的重点,将适时组织相关的知识测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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