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7-24
【实施时间】 2012-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印全省经信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各市经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经信系统工作联系,我委拟更新全省经信系统通讯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印内容

  

  1、编印对象:各市、县(市)经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2、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值班电话、传真。

  

  3、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市)经信部门的编印内容,由所在省辖市经信委负责审核收集,并统一报送我委办公室。

  

  2、为便于统计校对,请统一在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栏中下载信息表格,填写完整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于7月27日下班前将信息表格发送至js_sr@126.com。

  

  联系人:沈蓉,联系电话:025-82288026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省经信系统通讯录信息表格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 编:

  值班电话:

  传真电话:

  人员信息: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电话

手 机

    
    
    
    
    
    


  注:表格不够,请另行添加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