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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7-24
【实施时间】 2012-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和慰问复转军人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为隆重纪念“八一”建军节,进一步增强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国防意识和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营造“团结、鼓劲、发展”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决战决胜奥运会、精心备战全运会、全力以赴推进市民运动会等中心工作,齐心协力、同心同德推进上海体育创新发展,现就“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和慰问复转军人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拥军优属和慰问复转军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和力量源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纪念“八一”建军节活动。

  

  二、要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和光荣传统。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为维护国家安全、参与和支持地方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崭新风貌,大力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事迹。

  

  三、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要结合备战工作、创先争优、励志教育等活动,广泛开展我党我军优良传统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激励、教育、引导局系统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干部职工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私奉献、勇往直前的精神,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顽强拼搏、敢打必胜的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奥运会、全运会备战任务,为上海体育的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要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八一”期间,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对复转军人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慰问。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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