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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深圳市民营医院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妇幼保健院,有关社会办医院: 为进一步推广卫生部新生儿复苏项目采用的美国新生儿复苏教程,提高我市民营医院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民营医院新生儿复苏技术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将由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承办,深圳市医学会围产医学专业委员会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前。 市级培训时间:2012年6月30日-7月2日。 初赛时间:2012年7月中旬。 决赛时间:2012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人员条件及组成 (一)参赛人员条件:在已取得深圳市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民营医院执业、具有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在本市从事产科或儿科(新生儿)专业的工作人员。 (二)参赛人员组成:每个参赛小组由3名医护人员组成(含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和助产士各一名),由各单位推荐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 三、竞赛方法 参赛小组人员需参加本年度全市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班学习。竟赛分初赛和决赛两部分。初赛仅进行新生儿复苏实践技能操作竞赛,初赛前十名进入决赛。 决赛由新生儿复苏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新生儿复苏实践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取每个参赛小组参赛人员的平均分,占总分40%;实践技能操作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竞赛,成绩占总分60%。 新生儿复苏技能操作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奖励办法 以100分为满分,高分获奖,按此类推。 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予以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福田区福强路3012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斌 13902489959,杨传忠 13500051711; 传真:83570589。 六、其他 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有产科的民营医院参加竞赛。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深圳市民营医院新生儿复苏技能竞赛报名表
注:报名时,请提交:1、《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2、1寸近照2张。 附件2 新生儿复苏技术操作评分标准 日期: 姓名:医院:主考人:
备注:最终评分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