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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黑教师[2012]9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龙江学者招聘和续聘人员名单及做好相关聘任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2011年度龙江学者招聘和续聘人员名单及做好相关聘任工作的通知

  (黑教师〔2012〕9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龙江学者聘任办法》、《龙江学者续聘办法》和《关于2011年度龙江学者招聘、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有关高校认真遴选和推荐,并经省教育厅组织省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由院士、长江学者和资深教授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确认初彦辉等29人符合龙江学者特聘教授、李英姝等10人符合龙江学者讲座教授的聘任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意聘任为龙江学者。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考核评估,杜桂萍等16人符合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续聘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2),同意予以续聘。现将聘任和续聘人员名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聘任手续办理工作

  有关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与符合招聘条件和续聘条件的人员履行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并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一式一份)报省教育厅备案。合同中要规定聘期、确定工作目标及任务、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等相关内容。本批特聘教授按3年聘任。聘任合同中的目标及任务,要分年度制定,必须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和任务。要以求真、务实、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聘任工作。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配套政策

  有关高等学校要采取有效的配套措施保证龙江学者计划顺利实施。按照《龙江学者聘任办法》和《龙江学者续聘办法》的规定,设岗院校对龙江学者在实验室、仪器设备、学术梯队和科研经费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在工作助手、办公条件、生活条件等方面都要给予政策倾斜。特别要解决、落实好龙江学者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等实际问题。要按照招聘工作中的承诺,逐项予以落实。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对龙江学者采取特殊的政策,让他们能在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术环境下全身心地投入研究工作,使学科建设能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实现跨越式发展。省教育厅将对有关高校实施龙江学者计划所提供的配套措施情况进行检查。

  各高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和解决在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保证龙江学者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

  1.2011年度龙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招聘人选名单(略)

  2.2011年度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续聘人选名单(略)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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