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市[2012]406号
【颁布时间】 2012-06-18
【实施时间】 2012-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

  (冀建市〔2012〕40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年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年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