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2]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6-14
【实施时间】 2012-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2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核减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域使用面积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核减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域使用面积的批复

  (闽政文〔2012〕213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核减平潭东澳中心渔港及配套设施工程用海面积的请示》(闽海渔〔2012〕193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减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观音澳附近、用于平潭东澳中心渔港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的海域使用面积2.2341公顷,其中填海0.7809公顷、港池1.4532公顷(核减海域使用面积范围坐标见附件),核减后的平潭东澳中心渔港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用海面积为86.8029公顷,其中填海20.0834公顷、非透水构筑物6.3978公顷、港池用海60.32.17公顷。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核减使用海域范围坐标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福州东澳中心渔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核减使用海域范围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界址点 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119°50'26.659"e

25°27'39.544"n

2

119°50'28.724"e

25°27'40.565"n

3

119°50'28.216"e

25°27'40.507"n

4

119°50'27.600"e

25°27'40.849"n

5

119°50'25.656"e

25°27'43.600"n

6

119°50'25.228"e

25°27'44.417"n

7

119°50'24.187"e

25°27'45.273"n

8

119°50'23.903"e

25°27'45.360"n

9

119°50'23.204"e

25°27'45.063"n

10

119°50'26.278"e

25°27'40.020"n

11

119°50'25.690"e

25°27'39.952"n

12

119°50'24.992"e

25°27'40.016"n

13

119°50'24.741"e

25°27'40.390"n

14

119°50'24.670"e

25°27'40.162"n

15

119°50'21.966"e

25°27'40.373"n

16

119°50'22.061"e

25°27'41.343"n

17

119°50'20.742"e

25°27'41.450"n

18

119°50'21.090"e

25°27'45.010"n

19

119°50'22.409"e

25°27'44.904"n

20

119°50'22.718"e

25°27'44.971"n

单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建设填海造地

1-2-···-10-1

0.7809

港池

9-10-···-20-1

1.4532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