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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6-26
【实施时间】 2012-06-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召开早籼稻收购工作会议的通知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经研究,定于2012年7月10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早籼稻收购工作会议,学习贯彻《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研究分析今年早籼稻生产和收购形势,安排部署收购工作。会议由我局领导主持。请各有关省(区)粮食局分管局长、调控处处长,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请按以下内容准备书面材料:

  

  本省(区)今年早籼稻生产、收购、销售形势及价格走势分析(包括早籼稻产量、商品量、国有企业及多渠道收购量预计等情况),早籼稻收购工作准备情况,以及做好收购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有关中央企业请参照以上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会议时间:2012年7月9日报到,7月10日开会。会期1天。

  

  会议地点:湖南宾馆(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193号,0731-84404666,84404250)。

  

  请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及到达航班、车次于7月5日前传真至湖南省粮食局(0731-84813286),会务组将安排接站。

  

  联系人:湖南省粮食局 陶 璐 0731-84813216

  

  刘仲秋 0731-84813215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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