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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廉政建设:国家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总体要求,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基建工程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教育,学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等。 (三)培训方式。 1.专题培训班。开设短期专题培训班,组织相关领域高水平师资,集中进行基本政策、业务知识和廉政建设等内容的培训。 2.网络学习。开通网上学习专栏,开设网络课程和网络资源,为全体教育基建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便利的学习环境。 3.日常教育。加强日常工作中相关知识、能力、要求的培训和教育,推动教育基本建设管理能力提升工作长期化、常态化。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制定全国范围的培训工作总体方案和培训规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把教育基本建设管理干部培训纳入系统干部培训规划,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培训工作和本职工作,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予以经费保障。 (二)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基建培训专业化程度,建立专业化的培训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选择其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组织高水平师资,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聘请相关部委司局负责同志、有关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专家、规划建筑设计院所设计师培训授课。 (三)完善培训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教育部负责培训工作的政策协调、业务指导、质量监控和信息服务工作,对地方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地要认真编制并切实落实培训计划,及时交流反馈培训需求、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共同促进教育基建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