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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植树大会战扎实推进全州雨季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义务植树大会战扎实推进全州雨季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州委、州政府全面开展全州义务植树大会战、掀起雨季植树造林活动高潮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做好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动员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总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板报、标语等形式,充分利用植树节、森林日、环境日、干旱日和防止荒漠化活动等有关绿化和生态建设的重要节日,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和公益性以及全民义务植树取得的重大成绩、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普及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知识,弘扬生态道德,大兴爱绿、植绿、护绿的新风尚。通过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为建设田园生态西昌,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作出贡献。

  二、以点带面,推动全州造林绿化向纵深发展

  州委、州政府决定6月11日在西昌召开州、市两级机关义务植树大会战启动仪式。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各县市也要在6月11日同时开展义务植树启动仪式,同步启动雨季植树造林活动,奋战100天,掀起全州植树造林活动的新高潮。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立州的目标,将义务植树和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城市绿化、乡村绿化、通道绿化和部门绿化等植树造林活动结合起来,广泛栽植“三八林”、“共青林”、“双拥林”、“结婚纪念林”等。要以义务植树大会战活动为契机,采取县市抓乡镇、乡镇带村组,县、乡、村及各部门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大会战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形成全州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绿化凉山的良好局面,努力提高我州生态文明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生态基础。

  三、落实责任,确保全州雨季植树造林活动取得实效

  雨季是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的重要时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实行领导干部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把植树造林大会战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个人;要明确植树和管护责任,坚决纠正只种不管的行为,确保种得好、管得好、成活率高。林业部门要做好树种选育和植树技术指导工作,加强林地管护,确保植一地树,成一片林。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确保大会战活动不走形式,真正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实施的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州绿化委员会要对县市级和州级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全州。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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