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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2]582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582号)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城市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提高城市供水质量和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2]1511号文安排我省城市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100万元(详见附表)。现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此计划实施,并按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要切实落实地方资金,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留缺口。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本计划内的项目,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到位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各市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供水管网等建设与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略)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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