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经信委科技处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3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经信委科技处关于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进行定期调度的通知(2012年6月6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对全省技术创新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省经信委对下达计划的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进行定期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调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本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本季度项目创新开发完成内容、项目水平及专利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本季度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及本季度累计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投入额、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额、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实际减免所得税额;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解决的措施及建议。

  

  二、调度范围及时间

  

  调度范围:2010年至2012年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调度时间:6月6-16日

  

  三、调度程序使用说明

  

  1、进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2、企业第一次使用“申报管理系统”调度时,必须先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基本情况表”,再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以后的每个季度,只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直至项目完成。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后,仍需再参加一次调度。

  

  四、有关要求

  

  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调度情况的,将不再受理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对所辖区项目认真组织调度。

  

  联系人:王兰华

  

  电话: 66605768

  

  
济南市经信委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