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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冀建村函[2012]207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4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河间市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的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河间市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的函

  (冀建村函〔2012〕207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

  

  《河间市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已经省政府批准。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提高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质量的通知(冀建村【2010】523号)》,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间市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年)》,请将其纳入河间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施情况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按照《规划》要求,大力推动产业聚集和发展,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构建新型工业产业格局,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实力提升。

  

  四、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认真执行《规划》,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环保、环卫和防灾等区域性基础设施系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服务设施系统,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五、加强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的保护。组织实施《规划》时,要坚持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注重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和民俗特色。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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