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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6-19
【实施时间】 2012-06-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轮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市委各工作党委、中国商飞、宝钢、中海、东航党委(党组)组织部门:

  根据李源潮同志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加强远程教育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远程教育课件制作人员和终端站点管理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中央组织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件制作人员和终端站点管理员轮训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本市特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对象和目的

  本次轮训的对象是各级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通过轮训,深刻领会中央组织部和市委关于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做好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和组织党员群众学用能力。

  二、轮训时间、内容和方式

  1、轮训时间。站点管理员的轮训工作一般应于9月底前完成,每位管理员参与培训时间为3天左右。

  2、轮训内容。突出“以用为本、以通为先”主题,围绕增强为基层党员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传达学习中央组织部和市委关于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把握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远程教育的需求,交流探讨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服务党员干部群众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同时组织学习设备操作技能和课件管理应用方法等。

  3、轮训方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灵活采取专题辅导、业务讲座、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现场教学、经验交流、答疑解惑以及学员论坛等方式开展轮训。其中实务知识的专题辅导讲座由市委组织部采取送教下基层的方式完成,其他轮训方式由各街道、乡镇党委(党工委)和大口党委下属党委(党工委、党组)组织落实。

  三、组织领导

  1、精心组织实施。轮训工作由各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部署,分级分批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将积极做好提供师资力量、推荐优秀站点参观等服务工作。培训经费从各级党员教育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基层站点摊派费用。

  2、保证培训质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轮训内容和形式,合理安排课程,配强师资力量,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去年底举办了远程教育教学课件制作人员培训班和终端站点管理员培训班,近期将上传党员远教平台上海资源库,基层可点播收看,作为开展轮训的基本教材。

  3、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要加强对轮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要开展培训满意度测评,坚持“从基层看效果,让党员作评价”,确保轮训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各区县、大口、有关央企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要将轮训中的重要情况、轮训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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