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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市委各工作党委、中国商飞、宝钢、中海、东航党委(党组)组织部门: 为贯彻落实李源潮同志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加强远程教育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中央组织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2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本市特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要着眼于落实好“以用为本、以通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终端站点管理使用,升级完善功能,抓好学用转化,确保终端站点作用有效发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找准问题、分类排队,规范易行、操作简便,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做法,结合正在开展的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一并进行。 二、分类定级标准 去年,中组部提出了关于示范终端站点建设的基本标准:( 1)设施设备完善。终端站点设施配套,具备组织集中学习和开展个性化学习条件;能够接收、播放、回放全国频道、上海频道和全国资源库、上海资源库、区县大口库播出的远程教育节目,至少有一台电脑能够接通互联网。(2)站点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健全,运行维护良好,保障经费落实。(3)学用组织有力。坚持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同时及时提供个性化服务,学用效果显著。(4)站点使用率高。坚持站点经常开放,选播节目针对性强,预告及时,党员干部和群众能够随时学习和使用。 根据上述标准,确定终端站点分类定级主要指标,分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主要指标分值,评定80分以上的为“先进”,60-79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后进”(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各区县、大口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开展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深化拓展远程教育“双创双争”活动的重要措施,作出专门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按实定级。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全面了解终端站点设施设备、站点管理、学用组织和站点使用率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标准,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有效方式,对站点逐一进行定级,先进站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0%。各站点定级情况要在本站点进行公示,有条件的要在同级或上一级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各街道、镇党员服务中心应将所属村、居站点定级情况在上海基层党建网党建论坛“党员远教大家谈”上进行公示。原则上,各站点的定级工作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届时,请各区县、大口和有关央企党委组织部门将《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3、改进提高。各站点要结合本站点分类定级情况,于7月底前制定改进提高的目标和措施。各街道、镇党员服务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先进站点、推动一般站点、整顿后进站点。年底,要将各站点的改进提高情况纳入本级党建工作考核范围。 各区县、大口和有关央企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终端站点分类定级工作的督查指导,有关分类定级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附件: 1、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2、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 附件1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评分标准
注: (1)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2)站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后进".三个月以上没有站点管理员;连续两个月站点网络不通;无学习相关记录的。 附件2 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分类定级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12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