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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经信区[2012]382号
【颁布时间】 2012-06-28
【实施时间】 2012-06-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上海市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上海市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单位名单的通知

  (沪经信区[2012]382号)


  

  各区县经委(经信委),各产业基地、工业区(开发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规〔2009〕358号),本市临港装备产业基地等9家产业基地先后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2〕286号)以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沪经信区(2012)231号〕有关开展市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区县经委(经信委)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首批授予下列单位“上海市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市级产业示范基地)”称号:

  浦东软件园(软件和信息服务);

  康桥工业区(电子信息);

  莘庄工业区(装备制造);

  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装备制造-输配电);

  金山区(新材料);

  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和信息服务)。

  对第一批上海市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市级产业基地),我委将比照《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同时,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节能减排、“两化”融合等方面重点给予政策支持,并优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希望上述单位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措施,在创建过程中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基地集聚,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力度,促进土地、能源、环境等资源的集约利用,积极推进产城融合、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提高产业基地的整体水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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