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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电[2012]88号
【颁布时间】 2012-06-27
【实施时间】 2012-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4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北省近期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北省近期强降雨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12]88号 2012年6月27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气象局最新预报,6月25日至26日、27日至28日,湖北省自南向北有两次强降雨过程发生,暴雨区主要位于恩施、宜昌、荆州、荆门、孝感、武汉、黄冈北部等地,过程总雨量一般为80至150毫米,局部可达200毫米左右。本轮暴雨过程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是湖北省今年以来最强的一次降雨,也标志着湖北省进入梅雨期。

  

  针对本轮降雨,副省长、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赵斌高度重视,并批示:“各地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重点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避免人员伤亡,重点确保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安全度汛。”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赵斌副省长批示要求,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一是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各级防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会商分析,各水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坝查险;二是加强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科学调度、预泄预排;三是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群众安全避险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切实做好城区排渍和农田排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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