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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 3、报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4、承诺书 5、同意推荐申报工程师的报告(事业单位申报对象) 6、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关于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人员申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暂行办法 根据本市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人才配套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沪人〔2007〕18号)文件精神,为了广开才路,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尚不具备相应学历、资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如下暂行意见: 一、对学历、资历等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开辟“绿色通道”: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 4、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人选; 6、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 7、属于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a级认定,产业化状况完全符合预期目标,年利润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负责人。 二、对其他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条件的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奖、金银质奖、质量奖、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管理奖等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设计或技术决策并主持组织实施者),并经专家鉴定,获奖产品具有较大技术难度和中级专业技术水平的,或在国家、省(市)、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及重点攻关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设计者; 2、撰写过有创见的专著或论文,并经同行2名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或享受政府特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 3、指导过本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三、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申报人员,必须是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且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凡学历、资历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工程系列一般不能越级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2: 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综合情况表
续表1
续表2
续表3
注:1、单位用简短语言对申报对象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评价,明确表明单位推荐意见,公章为法人章。 2、此表按照网站统一格式下载填写,大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体四号,一式十六份,表式字体及格式不得擅自修改。 3、凡是栏目中没有内容可填的须注明“无”。 附件3: 材料一 报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姓 名: 工作单位(盖章): 申报学科:1、水务(水利)工程 2、 给排水 3、水文水资源 4、水务机电5、海洋工程 申报类别:1、正常申报 2、破格申报 3、转评
注:1、以上材料除材料1和5用16k纸外,均请用a4型纸张,并按顺序排放。 2、此表请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3、核对结果栏中:没有问题的打“√”,有问题请注明。 核对人(签章): 附件3: 材料二 报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姓 名: 工作单位(盖章): 申报学科:1、水务(水利)工程2、 给排水3、水文水资源 4、水务机电 5、海洋工程 申报类别:1、正常申报 2、破格申报3、转评
注:1、以上材料除材料1用16k纸外,均请用a4型纸张,并按序号顺序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