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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2]303号
【颁布时间】 2012-06-18
【实施时间】 2012-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区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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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交通局:会同沙依巴克区、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并根据工作权限进行处罚;制定火车南站交通站场改造方案,科学设计,局部改造,合理设置公交车、出租车停车站场;与乌鲁木齐站对接,建立火车晚点到站情况下的旅客输送应急保障机制,根据客流变化情况,科学、合理调度公交车辆;进一步规范火车南站brt、常规公交车、出租车营运秩序,改善候车区环境;组织市客运统管办对出租车从业人员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特警、交警、公交分局等力量,按照工作权限对火车南站非法营运车辆加大打击力度;配合沙依巴克区和市交通部门做好火车南站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安排市交警部门设置和完善火车南站交通标识,规范社会车辆停靠行为;根据需要在brt、常规公交车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社会车辆擅自进入brt、常规公交车停车场的进行查处。

  (四)市城管委:负责指导、监督、配合辖区政府做好火车南站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和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保障火车南站高杆灯等照明设施夜间正常运行。

  (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对火车南站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货运车辆进行规范整治,加大对火车南站长途客运班线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

  (六)市工商局:负责组织辖区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配合沙依巴克区、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予以查处。

  (七)乌鲁木齐站:负责安排铁路派出所配合市交通部门做好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工作,确保火车南站秩序良好;协调做好铁路管辖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八)3家公交运营企业(市公交集团公司、市珍宝巴士集团公司、市兴盛巴士公司):负责每天早6:00在火车南站开通临时区间公交线路(公交集团公司44路、珍宝巴士公司52路、兴盛巴士公司903路),安排公交车辆按照设定线路上线运营;同时,根据客流情况灵活调度,适时增加车辆,做好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出租车企业(新旅集团出租公司、二道桥出租公司):负责根据火车南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列车进站信息,利用短信平台及时向本企业从业人员发布列车提前、晚点到站信息,灵活调度出租车辆到火车南站运营,确保及时拉乘到站旅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沙依巴克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局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火车南站区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做好火车南站区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沙依巴克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尽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并巩固火车南站区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三)加强管理,强化督查。沙依巴克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将本辖区、本部门、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耸云,电话(传真):5563667,邮箱:1084826189@qq.com),同时每月28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次月各单位工作排班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人员到岗情况。同时,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火车南站区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要加大对火车南站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火车南站区域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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