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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沪新出展[2012]7号
【颁布时间】 2012-06-27
【实施时间】 2012-06-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举办时间和举办地点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举办时间和举办地点的通知

  (沪新出展〔2012〕7号)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出版社联合体、社科文出版社联合体,各期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印刷等单位和行业协会:

  

  经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批准,并报市委同意,以“我爱读书,我爱生活”为主题的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将于2012年8月15日至21日,在上海展览中心(延安中路1000号)举办,展期7天。

  

  本届上海书展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的一次重要文化活动,各单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如既往地秉承上海书展“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理念,紧扣“阅读”主题,在保持和强化“全国”概念、“首发”概念、“大家”概念的基础上,全面呈现本市及全国的优秀出版物,精心策划一系列具有影响力、号召力的主题活动,凸显倡导阅读、引导阅读、推动阅读的功能,着力营造阅读氛围,引导阅读风气,努力把上海书展打造成国内最美的书展,使广大读者在理想书房享受理想阅读带来的愉悦。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市委、市府和宣传部领导的要求,配合党的十八大,精心组织精品力作,精心策划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深受读者喜爱的文化活动,积极为上海以及全国各地的读者带来更多精神文化产品,把2012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办得更好更精彩。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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