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颁布时间】 2012-06-26
【实施时间】 201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年第2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对我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