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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文字号】 沪水务[2012]526号
【颁布时间】 2012-06-21
【实施时间】 2012-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接上页]
副组长:郑佐利  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凌宝忠  市水文总站主任、党委书记

  成 员:徐永康  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高 伟  市水务局工会副主席

  陶卫国  市水文总站副主任

  朱燕敏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附件2

  
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郑佐利  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副主任:徐永康  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陶卫国  市水文总站副主任

  成 员:宋政峰  市水文总站副总工程师、工会副主席

  邓琛凌  市水文总站水文监测科科长

  王佐仕  市水务局工会主任科员

  曹淑各  市水文总站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朱丁恺  市水务局组织人事处科员

  

  附件3

  
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水文勘测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等级

  水文勘测工三级(高级)。

  二、竞赛形式和内容

  本次技能竞赛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文勘测工(2009年修订)》中对水文勘测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分理论考试和操作(操作再分内业和外业)两种形式竞赛,计算总分。

  1、理论知识部分以现行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水利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水文勘测工》(牛占主编、黄河水利出版社出版、2011年)、《水文现代化技术与水文新技术》(林祚顶主编、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2008年)为主要参考书。

  2、操作部分:(1)内业操作主要包括流量、输沙率计算,雨情水情信息报送,资料整编,水位流量关系定线,水力学等内容的笔试和计算机操作。(2)外业操作设置6个项目:缆道测速测深;测船测深取沙及adcp测流;附表测流;水质采样及现场测定;流速仪拆装及雨量计安装调试;水文三等水准测量及gps测量。

  三、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市水务局主办,上海市水文总站具体承办,扬州大学协办。在市水务局2012年度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上海市水文总站成立2012年度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文勘测工技能竞赛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上海市水文总站主任、党委书记 凌宝忠

  副组长:上海市水文总站副主任 陶卫国

  扬州大学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周济人

  成 员:上海市水文总站副总工程师 宋政峰

  上海市水文总站办公室主任 陆建忠

  上海市水文总站水文监测科科长 邓琛凌

  上海市水文总站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曹淑各

  四、竞赛评分办法

  竞赛分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内业、外业)两部分。理论考试、内业操作、外业操作分别以百分制评分,三项均合格者,按理论30%、操作70%(内业20%、外业5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各单位参赛选手平均成绩排定团体名次。

  五、参赛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参加竞赛: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六、竞赛安排

  1、组织实施申报:6月6日前将竞赛方案通知到有关参赛单位,各单位完成组织报名工作。

  2、赛前培训:初步定于6月12至6月25日,组织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并进行赛前答疑,为期14天。

  3、技能竞赛:初步定于6月26日至29日进行竞赛。

  4、公布成绩:29日由市水务局公布竞赛成绩。

  七、竞赛奖励

  (一)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在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二)竞赛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

  (三)竞赛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上海市水务局技术能手”称号。

  (四)竞赛设立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和优秀组织奖。按照参赛单位所有参赛选手的平均分排名,前三名分别获得团体冠军、亚军和季军;按照预赛和参赛组织情况,对参赛单位设优秀组织奖一名。

  (五)对于获奖的团体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其他奖励办法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制定。

  

  
上海市水文总站

  


  附件4

  上海市水文勘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名额分配
1浦东新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署5
2奉贤区水文站3
3金山区水文站3
4松江区水文站2
5闵行区水文站2
6青浦区水文勘测队2
7嘉定区水文站1
8宝山区水文站1
9崇明县水文站2
10松浦水文管理站6
11吴淞水文管理站3
12苏州河水文管理站4
合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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