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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12]49号
【颁布时间】 2012-06-20
【实施时间】 2012-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2]4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四个责任”,打好“三个攻坚战”,抓好“六项建设”,努力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四个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包保责任制。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基层。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月通报、季公告、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完善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严格“一票否决”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有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章,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89号)精神,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特别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严格落实班组岗位责任。严格执行企业员工全员安全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程应知、应会、应做到。推动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每一位管理者、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重点监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执行标准,切实落实岗位责任,以个体岗位达标促进整体生产安全。

  

  三、打好“三个攻坚战”,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一)打好“打非治违”攻坚战。按照严格检查、严明纪律、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的“四严”要求,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对瞒报谎报事故的查处力度,按照《黑龙江省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厉查处和遏制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强化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打击合力。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特别是严查严惩对煤矿非法违法视而不见、官商勾结等问题,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打非治违”活动,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坚持举报查实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努力营造全民“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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