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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机管[2012]30号
【颁布时间】 2012-08-02
【实施时间】 201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机管[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大部分地方遭遇强降雨,多地受灾严重。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和第10号台风“达维”将于8月2日晚分别在福建、浙江和江苏、山东一带沿海登陆,随后将对黄淮、江淮、华北地区带来持续强降雨过程。预计8月份还将有多个台风和热带风暴登陆,对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防汛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农业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农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防汛抗洪关键时期,也是秋粮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早部署,迅速行动,切实发挥农业机械抗灾夺丰收的保障作用。要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分析本地区面临的防汛形势,明确农机防灾抗灾的工作重点,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要提前防范,早做准备,制定应急预案。要提前对农机防汛抗灾责任制、应急措施、机具设备等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技术服务

  

  要组织农机技术力量深入乡村农户,加强防汛抗灾机具的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协助农机手搞好机具检修保养,重点是检修拖拉机、农用水泵、柴油机等抗灾机具和排灌设施,确保性能良好。要协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做好防汛抗洪所需机具、配件、柴油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要结合本地农时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农机作业技术指导措施,加快推进晚稻机插。开展机械化统防统治,强化病虫害防控工作。

  

  三、积极防灾抗灾

  

  要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农机手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排查地势低洼、防洪标准低的农机库房和农机设施的隐患,及时转移机具设备,主动做好农业机械防灾避灾,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要针对农业受灾情况,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作用,成立抗洪排涝服务队,迅速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及时运输救灾物资,抢排农田积水,修复水毁农田,抓紧抢种补种,最快速度恢复农业生产。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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