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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机鉴[2012]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8-07
【实施时间】 2012-08-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6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举办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审查员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举办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审查员培训班的通知

  (农机鉴[2012]122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做好谷物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工作,培养建设农机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审查员队伍,定于2012年8月底在北京举办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审查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准则》的释义;

  

  2、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的实施指南;

  

  3、审查员应遵守的审查行为规范要求;

  

  4、研讨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实施重点和难点。

  

  二、参加人员

  

  各有关单位分管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人员,2011年度曾参加过农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的审查员。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8月30日报到;31日培训,会期一天。

  

  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回龙观霍营,电话:010-81703388)

  

  四、其他事项

  

  1、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专家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2、各单位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于8月20前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

  

  联系人:王扬光 电话/传真:010-59199096/59199097

  

  3、请参会人员提前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通知公告栏6月6日发的“关于开展谷物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的通知”中下载《农业机械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价准则》,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提前思考研讨议题,届时积极参与讨论。

  

  附件:会议回执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

 

 

 

 

 

 

 

 



  注:请于8月20前将回执传真至鉴定总站。(传真:010-5919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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