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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安监管职[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8-03
【实施时间】 2012-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6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津安监管职[2012]46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总工会及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知识,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于2012年7月下旬至10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旨在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职业病防治意识,减少职业危害。现将《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此次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把开展竞赛活动作为培育安全文化和职业卫生理念的有效载体,并与《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和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发动和协调,扎实推进竞赛活动。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广泛发动。要坚持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积极组织好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推动职业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职业卫生意识。

  

  三、此次竞赛不统一发放试题,各参赛单位和个人直接上网下载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中工网(www.workercn.cn)和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www.cosha.org.cn)公布)。竞赛活动采用笔答形式,请各参赛单位将本单位的答题卡收集后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工人日报社305室收,邮编:100718),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20日(以邮戳和单位送达时间为准)。本次竞赛设个人奖、优胜单位奖、优秀组织奖,并予以表彰。

  

  联 系 人:孙 贺

  

  联系电话:28208863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略)

  

  
市安全监管局

  市总工会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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