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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德[2012]41号
【颁布时间】 2012-08-02
【实施时间】 201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6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首批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2〕41号)


  

  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颁布以来,上海着力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涌现了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辅导员先进典型,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评价。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育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首批命名的高校辅导员工作室为包涵工作室和洪汉英工作室共2个。其中:包涵工作室设在复旦大学,由包涵(女,1978年生,党的十八大代表、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室主持人;洪汉英工作室设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由洪汉英(女,1965年生,党的十八大代表、上海中医药大学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担任工作室主持人。

  工作室由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和工作室所在高校共建。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将整合全市资源,对工作室提供支持。

  希望工作室所在高校充分重视工作室建设,落实专门场地和办公设备,配备人员,协调关系,安排配套经费,为工作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希望工作室广泛吸纳全市各高校辅导员参与,建立工作团队,结合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辅导员工作研讨和交流活动,努力把工作室打造成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和方法的平台、孵化辅导员名师的摇篮。

  希望各高校认真组织辅导员参与工作室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鼓励支持辅导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水平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培养更多的育人名师。希望广大辅导员不断增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升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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