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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12]25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6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和文明执法标兵个人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和文明执法标兵个人的通报

  (郑政办文〔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树立“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民执法”理念,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纳入执法绩效考核范围的42个行政执法机构2011年度行政执法绩效进行了考核,对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文物稽查大队等3个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等10个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和刘辉等10名文明执法标兵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履职,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名单

  2.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1:

  
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名单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市卫生监督局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

  市农业执法大队

  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2:

  
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个人名单

  


  刘 辉 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

  耿军伟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科副科长

  侯少强 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队员

  耿庆祥 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第一管理所三中队中队长

  孙淑可 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执法支队行政处理室主任

  禹 梁 市水政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

  李小学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科民警

  付锁良 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吴宏君 市卫生监督局监督六科副科长

  廖 薇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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