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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29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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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九: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核心指标十: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个科室,每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2项。

  核心指标十一: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评审该项指标得分≥17分。

  

  (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标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核心指标三:制定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核心指标四: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核心指标五: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核心指标六: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核心指标七: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核心指标八: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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